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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計畫組
研究計畫組Sec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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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研究暨產學合作組

107年度補助舉辦學術研討會暨專業講習會申請作業_開始受理

●補助對象及限制

1、各系(中心)、院等教學單位為單位提出。

2學術研討會需以本校名義主辦或承辦,每1場次最多8萬元為限。

3專業講習會符合系院發展,並以創新(創意)教學或增進教師專業素養等,且備有研習證明者(應於計畫書上註明核發研習證書)每1場次最多4萬元為限。

4申請案件若已獲得教育部、科技部或其他政府單位補助,則不得再申請校內補助。

●申請作業流程及期限

1申請(活動主辦)單位應於活動預定時間1個月前,提送①申請基本資料表、②計畫書、③活動經費表至研究發展處

2、申請案業經研究發展處查核後,由申請單位簽請校長核定後執行。

3、活動期限為107年3月1日至107年11月19日

●其他重要事項提醒

1申請表上增列應述明「與校務發展計畫之具體連結」、「與系院發展特色之具體說明」,並填寫質化量化的預期成效。若校務發展計畫「無具體連結」將不予補助

2、專業講習會之目的及方向,除應符合系院發展外,應以系科進行教師轉型、創新創意教學,及增進教師專業素養等重點進行規劃辦理。

3、辦理之專業講習會,應以校內教師為主要參加對象本校參與教師須占總出席人數之50%以上。並請確實審慎預計參與人數及合理性,人數計算乃指本場活動預計(或實際)發放之研習證書為主、簽到表為輔,且不重複計算。

4、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所辦理之一般性會議、講習、訓練及研討(習)會,應利用單位內部自有之場地,不得於外部場地辦理

5、費用編列原則,請確實參閱本校辦理學術活動經費編列標準表,並應詳填支出明細、算式及說明不可支用海報、紅布條、邀請卡等宣傳品本項經費不編列公付補充保費

6、法規及相關附件格式,請參閱PIS訊息內容

 

相關問題歡迎電洽 研究發展處 研究計畫組 組長 陳世杰(分機6410)、承辦人員 胡靜函(分機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