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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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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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 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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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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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推動實務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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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編纂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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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獎勵以審查通過時仍在職為限,不限當年度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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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製作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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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應為當學期授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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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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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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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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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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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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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補助教師取得證(執)照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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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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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補助考照報名費;每年可申請2次補助,每次金額5,000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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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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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於報考結束後2個禮拜內檢附單據進行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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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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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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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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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應檢附報名簡章(或相關說明文件)陳請校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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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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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事前申請或事後補申請者,已獲其他單位補助,或依本校其他相關法規獲得補助或免考照報名費者,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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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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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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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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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獎勵以審查通過時仍在職為限,不限當年度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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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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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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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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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獎勵教師競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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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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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或指導本校學生以本校名義參加專業技能或文藝競賽得獎或成績優良且對改進教學品質有實質幫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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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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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競賽活動中同一組別(主題)獎勵,以1次為限。相同研究成果或作品限1人申請,且僅擇一獎勵類別申請不得重覆議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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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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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其競賽等級及獲獎等級給予不同獎勵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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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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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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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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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向所屬系、院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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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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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學院彙整所屬單位之申請案件,當年1月底前提出申請,送交研究發展處彙整,轉送「研發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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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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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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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國際發明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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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獎勵以審查通過時仍在職為限,不限當年度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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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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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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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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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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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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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獎勵教師國際發明展競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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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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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以本校名義,且為申請參賽作品之發明人(創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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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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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須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或參賽作品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者,須在參賽報名截止日前取得中華民國專利申請案號。如該專利已申請(獲得)研發成果獎勵,不得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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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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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作品限一位教師申請,不分年度,以獎勵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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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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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參展獲獎等級給予不同獎勵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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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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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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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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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向所屬系、院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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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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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學院彙整所屬單位之申請案件,當年1月底前提出申請,送交研究發展處彙整,轉送「研發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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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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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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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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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補助:★108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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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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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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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師生參加國際設計發明展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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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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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委員會依當年度預算及發展重點,核定補助件數與金額,補助項目包含:報名費、差旅費、攤位費、翻譯費及搬運費…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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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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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補助參賽作品,在報名參賽前必須以本校為專利權人,並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且其專利有效期限須在參賽結束日後1個月以上;或申請作品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須在參賽報名截止日前取得中華民國專利申請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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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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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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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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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月由研究發展處辦理甄選,經甄選委員會審查後排定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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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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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製作實體樣品提供甄選委員會審查,必要時得請申請人列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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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表單,請洽詢研發處研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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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優良教師 (★108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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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獎勵以審查通過時仍在職為限,不限當年度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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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遠距教學 (★108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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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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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師社群 (★108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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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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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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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發成果(專利、技術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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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獎勵以審查通過時仍在職為限,不限當年度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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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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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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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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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獎勵教師研發成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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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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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部份,以從事技術開發,並取得國內外專利之發明人。專利所有權人為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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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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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型專利獎勵金每案件50點;新型、設計(原新式樣)專利之每案獎勵10點。(2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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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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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移轉部份,從事技術開發,並已完成技術移轉或授權案件之技術開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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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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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有正式簽約,且實際入學校帳戶之技術移轉金額或授權金額達新臺幣5萬元以上。但若其入帳之金額有部分金額須分配轉入至其他單位,其轉出金額不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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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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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專利而完成技術移轉或授權者,每案獎勵30點;取得專利而完成技術移轉或授權者,每案獎勵5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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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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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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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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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具及檢附相關文件,向所屬系、院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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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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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學院彙整所屬單位之申請案件,當年1月底前提出申請,送交研究發展處彙整,轉送「研發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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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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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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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績優產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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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獎勵以審查通過時仍在職為限,不限當年度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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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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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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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獎勵教師績優產學合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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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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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案成果能提昇學校重點發展研發能量或回饋教學,並提出研發能量暨教學回饋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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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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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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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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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月底前填具及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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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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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上傳並完成本校「教師個人歷程_專案計畫」登錄及通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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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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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系、院務會審查通過,送交研究發展處彙整,提送「研發審議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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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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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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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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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獎勵以審查通過時仍在職為限,不限當年度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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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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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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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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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獎勵專案計畫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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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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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須入本校帳戶,且編有管理費,未編列管理費者將不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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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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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案成果能回饋教學,並提出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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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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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案依據計畫編列之管理費20%作為發給獎勵金。每位教師每年度獎勵金以10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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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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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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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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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月底前填具及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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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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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上傳並完成本校「教師個人歷程_專案計畫」登錄及通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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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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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系、院務會審查通過,送交研究發展處彙整,提送「研發審議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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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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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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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內專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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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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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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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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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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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補助教師校內專題研究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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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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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整合型與個別型2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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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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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型計畫以學院為提案單位,整合單位內各系科發展特色提出計畫,並應內含3個(含)以上具有相關性之子計畫且完整目標之大型計畫,為跨學院計畫,優先補助。補助金額每件以20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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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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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型計畫補助金額每件以10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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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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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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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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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師校內專題研究申請作業流程,撰寫計畫申請書、自我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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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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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系、院收齊後於每年1月底前提交研究發展處彙整,提送「研發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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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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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當年度補助金額,決定補助案件數,若有進一步審查之需要,則可再送校外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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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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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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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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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含產業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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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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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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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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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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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教師研習及專業競賽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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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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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各項進修學分班、專業訓練、研習及帶領學生參加競賽,應與自身所學專長相關或單位規劃未來發展需求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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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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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補助差旅費、註冊費、報名費或學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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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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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教師當年度最多補助4次,累計補助金額以2萬元為限,符合博雅學院及各系之發展方向進行產業研習或配合學校發展進修學分班者,經審查核准,累計補助金額得增加至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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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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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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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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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於活動日期2週前,陳請校長核准後使得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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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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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上網登錄「教師個人歷程_在職研習」系統,並上傳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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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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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表單,請洽詢人力資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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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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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在校連續服務滿2年且服務成績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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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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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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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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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教師進修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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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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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自身所學專長或系、院規劃未來發展需求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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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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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以不超過45歲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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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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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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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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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各規定時程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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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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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並排定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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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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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註冊繳費單據正本申請,核實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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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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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表單,請洽詢人力資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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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升等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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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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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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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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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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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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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教師以專門著作、技術報告、藝術作品及學位論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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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相關表單,請洽詢人力資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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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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